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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大连市住建局消防验收提前技术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2023-04-10 浏览量: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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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先导区)住建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高质量发展,制定《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验收提前技术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住建部门参照本办法制定或完善相关服务措施,并向服务对象进行宣传。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9日

附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提前技术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此件主动公开)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提前技术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高质量发展,将消防验收技术问题化解在前,降低建设单位后期整改难度和成本,结合市住建局消防验收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和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打造更加公平、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实现受理前“服务先行”、受理后“马上办结”目标。市级住建部门依申请免费提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提前的技术服务,做到隐患问题“早发现、早纠正”,保障重大项目“早竣工、早投用、早达效”,实现营商便利度和市场主体满意度“双提升”。

二、服务范围和事项

已取得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和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在市级住建部门办理消防验收的特殊建设工程可申请提前技术服务。提前技术服务事项包括消防验收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和现场模拟评定等。

三、工作原则

(一)自愿申请。建设单位根据需要,自愿申请消防验收提前技术服务,消防验收提前技术服务不作为正式申请消防验收的前置条件,不影响在线申请联合验收和消防验收。

(二)免费服务。住建部门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消防验收提前技术服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向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不得额外收取任何形式的服务费用,不得利用影响力干涉项目正常建设进程。

(三)限时反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及时组织技术力量开展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参照正式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的技术标准对项目开展模拟评定,将发现的技术问题及时反馈建设单位。

(四)全面整改。建设单位根据提前技术服务机构反馈的问题,但不限于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进行排查并整改到位。

四、服务流程

(一) 提出申请。建设单位登录大连市工程建设联合审批平台,在“网上办事大厅”页面“下载专区”下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提前技术服务申请函》(见附件)。在页面右上角“消息”“待办事宜”中选取“申请消防验收提前技术服务”,上传相关材料后,申请信息自动推送到住建部门。

(二)开展服务。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住建部门负责推荐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被推荐机构如无需回避,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技术力量开展现场技术咨询、培训或模拟评定,在现场环节结束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书面反馈技术服务意见,对消防施工中常见易发的问题进行提示。住建部门通过适当方式对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三)组织整改。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对照但不限于技术服务机构模拟评定反馈的问题,对建设项目所含消防工程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建设单位提交的整改报告及佐证材料,可在正式申请消防验收时作为参考。建设单位在整改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遇到困难,可持续通过住建部门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沟通联系,申请技术咨询服务。

五、其它要求

(一)建设单位申请提前技术服务的时间节点,原则上应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有完整的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含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建设单位对工程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施工、设计、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确认工程消防质量符合有关标准;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合格。

(二)消防验收提前技术服务反馈的问题,仅作为指导建设单位全面整改排查的技术参考。正式消防验收时,住建部门根据现场情况,可以按照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标准和程序再次抽查检查。

(三)住建部门开展正式消防验收时发现提前技术服务反馈问题未完成整改,且情形恶劣的,1年内不再受理同一建设单位提前技术服务申请。

(四)各区市县(先导区)住建部门可以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或完善相关服务措施。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来源:大连市住建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