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建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勘察设计质量安全和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业务承办部门联合抓的工作机制,从勘察设计源头消除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精心安排,认真部署,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核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有序推进。各级住建部门要将勘察设计行业动态核查工作同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等紧密结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行业核查工作中,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属地检查为主、上级抽查为辅”的原则,避免短期内重复检查、增加基层负担。
(三)坚持关口前移。按照“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程序,属地住建部门要坚持关口前移,确保监督检查不缺位。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3号),强化勘察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勘察作业现场检查。随机抽取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现场讲图,严厉打击违法分包、挂靠、挂证、出借资质等行为。加强行政司法相衔接,检查发现的涉嫌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司法部门。
(四)提高监管效能。我省勘察设计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已上线运行,各地住建部门要积极督促辖区内企业填报、更新信息,并及时进行审核。坚持市场和项目现场“两场”联动协同监管,充分发挥我省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和勘察设计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先进优势,加强企业注册地住建部门和项目属地住建部门协调联动,有关企业、人员核查结果和处罚情况等及时录入勘察设计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和“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
(五)健全长效机制。各地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勘察设计行业常态化核查监管工作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和定期调度,落实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来源: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