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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住建领域稳增长二十条措施》的通知

2022-06-02 浏览量:1782

西安市住建.png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西安市住建领域稳增长二十条措施》的通知

市建发〔2022〕93号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企业:

    现将《西安市住建领域稳增长二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王珺    联系电话:89136152)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30日

西安市住建领域稳增长二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聚焦住建领域市场主体发展、基础投资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监管服务实施四个方面工作,加快推动建筑业提质增效,促进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助力全市“经济稳定增长、高质量发展”目标实现。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聚焦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支持建筑业企业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全面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对年度产值上规模、晋升资质等级、外地企业落户、外地产值排名靠前的企业进行激励。

    (二)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出台《关于调整商品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深入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神,因城施策调整限购限售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强化房地产金融支持力度。开展金融机构支持房地产企业专项行动,建立信用优秀、良好等级的房地产企业名录共享机制,组织商业银行开展融资对接,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四)扎实开展企业包抓帮扶。建立包抓帮扶企业工作机制,针对行业特点,实行“81+62+X”包抓帮扶(“81”:81家重点建筑业企业;“62”:62家龙头房地产企业、“X”:全市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联合统计部门通过上门服务、摸排问题等方式进行精准帮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难题,推进建筑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

    (五)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保障。聚焦“人、材、机”生产要素,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筑业产业链上下游衔接,对生产所需的砂石、水泥、钢筋等原材料车辆需跨省、市通行的,及时协调办理通行证;对用人集中的企业采用专车“点对点”接送工人;联合人社部门针对存在用工需求的企业召开建筑类专场招聘会,为企业和求职者搭建专业化对接平台。

    (六)搭建政企双向联络平台。充分发挥住建行业牵头作用,联合发改、交通、水利等市级部门和城投集团、安居集团、轨道交通集团等市级平台公司,定期与重点建筑业企业进行会商,积极探索ppp投融资合作,引导社会民间资本广泛参与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七)推进建筑工人职业化转型。健全建筑业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组织开展建筑行业“工匠技能”大赛,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力开展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增加建筑产业化技能人才供给,支持有条件的建筑企业对本企业职工开展自主评价培训,鼓励建筑龙头企业对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提供职业技能评价培训服务。

二、聚焦基础投资全方位推进

    (八)加快城建资金计划安排。推进轨道交通、骨干路网、西咸互联互通市政道路、电力沟道、排水防涝等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全年完成城建投资1166亿元。三季度前,启动尚稷路立交、北辰大道与绕城高速互联互通、西三环-草滩八路(立交)等项目;四季度,启动北辰大道北延伸、大寨路西段、北二环-朱宏路立交改造、明城墙内排水设施综合整治等项目。

    (九)加快城建计划执行力度。对列入前期城建计划的幸福路北延伸、太白南路改造、西铜路改造、高铁东城配套道路、地铁六号线二期沿线道路恢复改造等项目执行进度持续跟进,三季度完成前期工作,四季度进入实施阶段,确保形成有效投资。

    (十)加快推动项目前期工作。围绕骨干路网、地下管网、防汛排涝等方面,谋划储备一批高质量项目。加快推进城市东大门提升改造、华清路提升改造、太华路立交改造、二环路三环路提升改造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三季度完成前期工作,四季度进入实施阶段。年底前,完成《西安市轨道交通四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逐级启动报批。

三、聚焦民生工程加速度建设

    (十一)多措并举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持续推进31个公租房续建项目、约5万套的建设任务;年度累计发放租赁补贴家庭不低于4400户,新增分配公租房5000套;对选择易地集中配建公租房项目,易地集中配建资金可申请分期缴纳,每期缴纳资金比例不得低于申请销售面积占项目总面积比例,并在签订易地集中配建协议后的12个月内足额缴纳。

    (十二)推进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统筹推进住房租赁试点工作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大力培育规模化专业化市场供应主体,年度新筹集各类租赁住房2.6万套,有效增加小户型高品质租赁住房市场供应,努力形成供给多元化、经营服务规范化、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切实解决我市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难问题。

    (十三)科学制定住房租赁试点财政资金分配计划。充分发挥财政奖补资金激励作用,加强与市财政局的沟通联系,结合各区县、开发区申报住房租赁试点项目情况,及时制定试点项目奖补资金分配计划,下达第一批奖补资金分配计划3.8亿元,支持各类住房租赁企业建设运营住房租赁项目。

四、聚焦监管服务精准化实施

    (十四)提升小型低风险项目审批效率。持续优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将工程建设和施工许可阶段整合为一个阶段,一站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将不动产登记纳入联合竣工验收阶段,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6个工作日。

    (十五)压缩产业项目落地办理时限。聚焦工业项目审批提速,梳理制定一般工业建设项目“主题式”审批流程,采取“标准地+承诺制”方式供地,取消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人防、城管等部门方案联审事项,即时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市政接入和不动产登记纳入竣工联合验收阶段,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

    (十六)全面推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改革。制定印发西安市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的政策类文件,明确阶段划分、申报范围、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材料等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改革,为项目报建提供更大便利。

    (十七)进一步提升审批便捷度。通过全程网办实行“不见面”审批,企业可在陕西省政务服务网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事项,不再到现场额外提交材料,并按需自行打印电子证照,有关咨询业务可通过公示的业务电话进行咨询。

    (十八)实行施工许可容缺办理。针对短期内难以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法定材料的重点项目,可在取得有关规划意见且质量和安全措施到位的前提下,经建设单位承诺补正时限,核发《西安市重大项目临时施工复函》,准予先行开工建设,待补齐材料后,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十九)加快劳保统筹费用返还。通过简化资料、优化流程、推行承诺制等措施加快办理劳保费返还,计划二季度为建筑施工企业返还7.6亿劳保费,全年计划返还27亿劳保费,确保在经济下行压力下施工企业能够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进一步缓解企业资金困难。

    (二十)强化执法与教育相结合。坚持“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安全”,强化对原材料及部品构件检验、危大工程管理以及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的源头管控,加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同时,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倡导柔性执法,采取上门监督服务、主动指导、预先提醒等措施,对及时纠正的,免予行政处罚,最大限度减少对施工活动的影响。


来源:西安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