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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专项现场核查清理行动

2022-08-04 浏览量: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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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建筑企业(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专项清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专项现场核查清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核查重点。请各市、区住建部门在前期完成动态核查的情况下,落实对整改后仍不达标企业的清理工作,汇总被撤销、撤回、注销、转移资质等企业情况。各地应全面梳理本地区存在《方案》第2条第1款第3点所列8种情形的企业,确定需现场核查的重点企业,并根据现场核查情况填写《建筑施工企业现场核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


二、开展现场核查。请各市、区住建部门将《方案》第2条第1款第3点所列的第1、2、3、5种情形的企业列为必查对象;对符合其他情形的建筑业企业,各地可结合实际进行抽查。核查内容以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或注册执业资格证)和社保缴纳证明、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和社保缴纳证明为主。对于存在第2、3种情形的企业,应在同一时间段集中核查。对核查发现存在不符合资质条件问题的企业,应及时送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在住建部门网站予以公告,督导其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提交整改材料。各地现场核查工作应于8月底前完成。


三、及时回顾总结。请各市、区住建部门认真回顾总结本地区建筑企业资质复核清理、现场核查等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材料。总结材料应包括本地区建筑企业(市级许可)资质基本情况、复核清理情况、处理资质不达标企业情况(包括撤回、撤销、注销、迁出苏州大市范围等情形)等内容。


四、开展市级督查。我局将于9月上中旬对全市建筑业资质清理工作开展市级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从各地抽调建筑企业资质管理专家,对建筑企业资质开展异地核查。请各市、区住建部门推荐2~3名资质管理专家,并填写附件2。推荐的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2年资质管理工作经验的住建部门资质管理在编人员;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经验、熟悉资质管理业务、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建筑企业正式员工。


来源:苏州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