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公共服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监理市场秩序,加强对工程监理企业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施工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2年度工程监理企业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承接我厅委托下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审批权限的有关审批部门;在我省进行工商注册的工程监理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建筑施工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承接委托下放审批权限的审批部门。重点检查审批部门是否明确相对固定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委托下放事项的实施程序是否合法,流程是否规范,审批条件和结果是否准确,是否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等。
(二)工程监理企业。主要核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情况,现有人员条件、数量等是否满足标准要求,特别是企业技术负责人条件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资质证书是否超过有效期限等情况。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核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等条款规定情形,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以及有关人员工伤保险缴纳情况。
三、检查方式
采取各市检查与省厅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市、雄安新区主管部门负责对所辖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省厅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一次性按比例抽查部分审批部门和企业,其中,下放事项许可案卷按不低于5%的比例抽查,工程监理企业按不少于15%的比例抽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建筑施工企业按不少于5%的比例抽查。
四、工作安排
(一)市级监督检查。8月31日前各市、雄安新区完成对本地企业的监督检查,并向我厅报送检查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应包括本地区企业基本情况、检查的总体情况、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罚及整改情况、管理措施及亮点、下步工作安排等。
(二)省厅抽查。9-11月省厅派出检查组抽查部分审批部门及企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随机抽取核查对象、随机选派核查人员,采取网上核查基本资料或现场查阅资料,抽查系统数据等方式进行。
(二)各市、雄安新区要通知相关企业做好配合工作,按照检查要求提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制度等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核查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规定,轻车简从,公正执法。
来源:河北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