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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漳州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电子数据化试点工作

2022-08-24 浏览量: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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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

根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建设工程电子数据化的实施意见》(漳建筑〔2021〕5号),我局已组织开发漳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数据管理系统,现就有序推进房建市政工程电子数据化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试点管理

(一)确定试点期限。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工程电子数据化试点阶段。试点期间,工程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并行管理,已有电子文件部分,不再要求其制成纸质工程文件资料,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城建档案等机构可通过漳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数据管理系统开展在线监督检查,电子内业资料存在的问题以帮助整改规范为主。

(二)推荐试点项目。鼓励我市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积极运用漳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数据管理系统在线生成电子文件、在线进行交互签批、归档报送等。国有投资且新开工项目、漳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承建且新开工的项目、列入智慧工地建设试点且形象进度为地基与基础阶段的工程项目应运用建设工程电子数据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选取不少于5个项目试点,试点范围应涵盖公共建筑、住宅、工业厂房、市政等各种类别项目,项目名单于8月19日前上报市住建局建筑业科,联系人:小蓝,联系电话:0596-2931236。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试点项目的指导服务工作,对存在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试点工程顺利开展。

(三)主动对接平台。推动工程电子数据管理系统与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信息系统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在漳承揽业务的检测、监测、预拌混凝土供应等参建服务机构应在试点期间完成漳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数据管理系统对接工作,在线实时推送或提供相关服务性工程技术资料等电子文件,不断提高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原件率。系统开发单位应配合做好对接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联系人:小黄,电话:0596-2953057。

二、加大培训力度

市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要积极推动我市“施工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安管人员”继续教育课程中增设《建设工程数据化建设》教育课程;市建筑业协会要定期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和项目部人员开展建设工程数据化课程培训,提升管理人员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落实激励机制

(一)创优工程挂钩。优先推荐采用信息化技术进行施工管理,且按要求进行档案资料归档的试点项目参与优质工程评选,表现突出的市住建局将给予通报表扬。

(二)龙头企业评选。将运用信息化技术进行施工管理且工程电子档案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列入漳州市建筑业(准)龙头评选内容,加大高质量发展分值比重。

(三)运用招标投标。建设项目实行招投标并拟采用信息化技术进行设计施工管理的,支持招标单位设置具有采用信息化技术进行设计施工管理,且电子档案资料合格归档的业绩为加分条件。


来源:漳州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