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天津市规划资源局
天津市人防办
关于印发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办理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办理事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人防办共同制定了《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办理指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项名称
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规划、消防、人防)。
二、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工作适用于本通知。
三、受理机构
牵头部门:市或区住房建设管理部门。
参与部门:市或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分局)、市或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或区住房建设委消防验收部门、市或区住房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四、接件窗口
市管项目: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41、42号窗口(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电话:022-24538170,24538171。
区管项目:天津市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五、相关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
(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8〕22号)。
(三)《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9〕25号)。
(四)《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1〕2号)。
(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人防办关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联合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津住建质安〔2021〕39号)。
六、申报材料
事项名称 | 承诺周期 | 要件名称 | 要件类型及份数 | |
电子件 | 纸质件 | |||
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规划、消防、人防) | 10 个 工 作 日 | 《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申请表》 | √ | 1 |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技术报告 | √ | 2 | ||
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 | 1 | ||
人防部门出具的《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表》或《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天津市人防工程面积测绘报告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缴费凭证。 | √ | 1 |
来源:天津市住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