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关于印发建管服务惠企利民“十二条工作措施”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将“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做实走深,市建管中心按照“凡事讲政治、谋事为群众、干事重实效,成事争一流”的工作要求,结合前期“大调研”收集掌握行业企业的需求,制定了《建管服务惠企利民“十二条工作措施”》。
各区市质量监督、行业管理、造价管理机构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6月17日
建管服务惠企利民“十二条工作措施”
一、资料“线上走”
减少企业非必要“跑腿”,在日常各项工作办理过程中,各类服务事项实行平台全程网办,按规定应提供的各项书面资料、图纸等非涉密技术文件,均可通过平台、邮箱等渠道线上传递相关资料照片或扫描件后先行推进办理,书面材料由工作人员在下一次监督检查中现场收集。
二、会议“云端开”
改变传统“见面会”模式,各类工作会议,以线上视频形式“云端”召开。对于特殊情况下负责人员无法到达现场的开通“云端绿色通道”,按线下授权加线上视频形式保障相关程序的及时组织推进。对于确需现场组会的,也由部门工作人员“到场上门”组织召开。
三、工作“全天候”
打破既定“工作日”,根据工程施工不间断的特点,在法定节假日组成“机动组”轮流值班,办事人员在法定节假日按需为企业和项目提供登门服务,同时对企业和项目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抽查。实现“人休事不休、假放事不放”,助力企业快速推进项目建设。
四、办事“有指南”
“清单式办事、引导式服务”,通过《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服务指南》等系列“明白纸”,列明所有工作程序及办理时限,常用信息化业务平台全部实现二维码“一键索引”,为企业提供专业化、标准化服务,将“工作标准化、标准程序化、程序公开化”落实到办事服务的每个环节。
五、材价“动态发”
调整常规“月发布”方式,建立建材价格异常波动应对和预警长效机制,针对波动幅度较大的建筑钢材等主要建材价格,实施实时监测旬发布机制,“动态化”满足建设各方主体计价需要,精准服务建设项目造价控制和投资决策。
六、服务“送上门”
变“被动服务”为“靠前服务”,服务工作由“企业上门问”转换为“部门上门送”,前置考虑紧贴企业及项目建设发展实际需求,提前对接“想在前、早谋划”,上门解决问题的同时常态化组织技术能手及骨干开展送培训、送指导、送技术活动,举办多种形式“大讲堂”“观摩会”,发挥样板示范作用、强化行业交流学习,切实帮助一线企业纾困解难,助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七、工程“分段验”
优化营商“微环境”,打破固有工程质量验收模式,在法定条件允许范围内,对办理了一个施工许可手续但涉及多个单位工程的工程建设项目,在符合项目整体质量安全要求、达到安全使用条件的前提下,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可单独组织竣工验收。在流程和环节上做“减法”,在指导和服务上做“加法”,竣工验收方式灵活,把关标准不降低,满足行业企业需求,助力工程质量提升。
八、难题“找智库”
集合行业“最强大脑”成立质量、造价智库,根据企业或项目需求,由智库各专业专家参与方案编制、技术论证、风险评估、计价依据解释等工作,群策群力协助企业处理各类技术难题,搭建起企业经验互通、技术交流平台,补短板、促提升,形成“群体参与、群众智慧”实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共同理念,树立城市建设新风尚。
九、首违“不处罚”
探索转变监管理念,对于属于首次违规情节较轻且整改后不造成影响的,一次性全部告知项目各责任主体,不对其任何一方进行处罚,避免监管中以罚代管,杜绝“一罚了之”,用柔性督促引导责任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让政企之间更有温度。
十、收房“先验房”
根除“缴费再进门”的行业潜规则,以群众利益为本,倡导开发建设单位将交付验房环节前置,在“交付收房”环节切入“有温度”的政策措施,搭建公平交易的“对话空间”,真正实现“我为群众办实事”,给业主公平的收房环境,推动形成交付双方共同商议、共同认定、共同解决的共赢局面。
十一、保修“4个3”
解决保修“老大难”现象,创新在新建住宅小区倡导实行“4个3”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措施,即3个位置(入户大堂、电梯轿厢、户内)明示信息,3个渠道(物业单位、房修单位、建设单位项目总)畅通报修,3个层级(小问题马上修、一般问题限时修、复杂问题承诺修)保障维修,3种方式(承诺书、销项表、回访单)主动反馈,通过程序化、制度化闭环形成各方合力解决群众关切问题的良好机制。
十二、咨询“有专员”
设立服务“帮办专员”,对于通过来话、来访、政务服务热线转办等形式收集的群众关切反映的政策要求、房屋质量、行业管理等问题,由“帮办专员”常态化服务解答,通过网络、电话等多种形式第一时间进行答复,对复杂问题“帮办专员”首问负责、现场解决。
来源:青岛市住建局